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洲区教育局新教普[2022]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武汉教育云平台规模化、常态化、深层次应用,学校制定推进“武汉教育云”深度应用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学校及教师个人教育云空问的建设,不断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教研等方面的深度融合,逐步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我校教育云空间在教育教学各环节的运用,促进教育方式、教学方法全面变革,实现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学生提供差异化和个性化教学与指导,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 陶 辉
副组长:汪秋阶 熊发义 王锋 缪梨菊
成 员:朱小能 戢贤彬 栾成学 郑定能 徐红华 余宝林
(推进工作由教务处牵头,信息装备处、师训处协同组织实施,年级督促教师上网登录应用。)
四、实施要求
(一)教师教育云空间建设要求
1.根据实名制的要求,完善教师空间个人信息、空间栏目板块设置及页面导航,体现教师个性特色。
2.主动应用教育云学科资源开展备课、授课和课后指导及评测。
3.注重教学资源建设,逐步建设优质校本资源。
(二)学校空间建设要求
1.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界面友好美观,注重体验感和互动性,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2.学校合理选择智慧管理、家校联系等应用服务,整合管理数据,优化管理流程,让学校空间成为学校管理的网络助手。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与培训(3月10日至3月20日)
1.学校制定推进实施方案,召开年级领导和专题会,加强宣传,明确任务,提高教师使用教育云平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学校依托“武汉教育云”帮助中心及活动平台相关资料,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师开展校本培训活动。
(二)建设与应用(3月21日至5月20日)
1.加强学校空间建设,推动管理者率先应用。
2.加强教师空间建设,推动教学常态化应用。
(三)交流与展示(5月21日至6月20日)
5月21日至5月31日,积极组织遴选工作,向区教育局推荐我校优秀教师参加全区优秀教师空间和优秀学校空间评比。
六、保障措施
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学校将教师个人的教育云空间网络平台建设的活动结果纳入教育教学考核评估之中,对教育云空间建设使用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教师予以表彰和绩效奖励,同时将教育云空间使用情况作为教师继续教育达标的必修项目和评优晋级的优先条件。
新洲区城关高中
2022年3月
附件:1.优秀教师空间评价标准
2. 优秀学校空间评价标准
3. “武汉教育云”深度应用指数
附件1:
优秀教师空间评价标准
指标 | 分值 | 评价要素 |
布局设计 | 10 | 栏目板块设置分类合理,功能使用方便快捷。 |
页面导航清晰,颜色协调,简洁美观。 |
开设个性化栏目,符合教育教学需求,体现个人特色。 |
综合应用 | 50 | 信息完善:老师上传个人头像;绑定邮箱、手机号或微信号;有所在学校或班级任教学科。 |
云备授课:网络备课教研活动内容丰富,记录完整,教研形式、途径和内容有创新。教师使用空间应用结合班班通设备进行多种教学活动,用文章记录教学成果,并积极分享。 |
制作上传:教师使用教学应用完成原创课件及教学资源的制作,上传教师空间网盘并公开分享。 |
测评答疑:对学生进行在线指导答疑,在线作业、测试等学习评价活动,过程记录完整。 |
师生互动:教师、学生、家长互动信息丰富,记录完整,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
应用效果 | 20 | 群体深度参与,备课授课、网络研修、在线教学、指导评价成效显著。 |
空间访问量大,更新及时,活跃度高,交流互动效果突出。 |
特色创新 | 20 | 教学模式、学习模式、教研模式和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模式有一定创新。 |
附件2:
优秀学校空间评价标准
指标 | 分值 | 评价要素 |
实名注册 | 10 | 学校空间的注册均为实名制,学校空间内的教师个人学习空间实名注册率应达到100%。 |
布局设计 | 20 | 空间界面设计美观、友好,能注重体验感、互动性、参与性,发帖、跟帖、回复及时、有针对性,有较高的利用率、访问量、关注度和回复率。 |
栏目版块 | 20 | 栏目设置科学,类目清晰,包括学校概况、领导班子、公告、资讯等;栏目版块能全面反映单位的工作性质,主要工作行为,教育热点,突出学校特色;除系统自带功能性版块,自创栏目版块不得少于3个。 |
内容信息 | 30 | 内容丰富,信息量大,日志、栏目内容更新数量必须达到50条(件、篇)以上,本单位原创信息、资源达到总数量的70%以上,其中图片、视频要占有一定的比例。确保空间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和版权归属。 |
空间更新 | 20 | 更新及时,分布于平时的工作时间、教育教学时间(减少集中发布),形成常态发布机制。机构空间要有对教师、学生和班级的管理评价。 |
附件3:
深度应用指数计分项目事件一览表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内容描述 | 计分规则 |
空间建设 | 空间登录 | 教师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平台、移动端、教学应用端)任意一项登录得1分,连续超过7天后,每天登录得2分。期间间断则重新开始计算连续天数。 | 1分/天 |
信息完善 | 教师上传个人头像;邮箱、手机号或微信号;所在学校或班级;任教学科。以上四项内容需全部完成。 | 20分/次;1次/每年 |
资源建设 | 教师在空间网盘中上传资源并公开。 | 1分/次,5次/每周 |
空间记录 | 教师在空间相册或班级圈,发布照片记录日常教学生活,照片内容丰富、富有意义。 | 1分/次,5次/每周 |
教学成果 | 教师使用文章记录教学成果,积极分享。 | 5分/次,1次/每周 |
成果传播 | 教师发布优秀教学成果并与他人传播交流,或主动传播他人的教学成果。 | 1分/次,5次/每周 |
教学应用 | 互动授课 | 教师使用空间应用结合班班通设备进行课堂教学。每次使用时长不低于15分钟。 | 5分/次;2次/每周 |
导学检测 | 教师布置课前导学、课后练习或在线检测30天内,阅读或完成人数达10人。 | 5分/次;2次/每周 |
练习批阅 | 教师对课前导学、课后练习或在线检测进行批阅,批阅人数达到10人。 | 5分/次;2次/每周 |
资源检索 | 教师使用教学应用收藏或下载教材资源达5个以上,即核算有效。 | 2分/次;1次/每周 |
课件制作 | 教师使用教学应用完成1份原创课件及教学资源的制作并上传成功。 | 10分/次;1次/每周 |
师生互动 | 班级组建 | 平台管理员、教师邀请学生完成班级组建,班级人数达到25人。 | 50分/次;1次/每年 |
班级通知 | 教师使用网络学习空间进行班级通知、班级讨论,参与的学生或家长账号达到10个以上。 | 5分/次;2次/每周 |
班级活动 | 创建的活动每周有效参与人数达到15人,或教师在同一个活动中有效点评或分享的作品数达到5个。任一完成一项即可得分。 | 5分/次;1次/每周 |
习惯养成 | 教师使用空间开展培养学生良好习惯的打卡活动,学生参与或教师与学生互动可得分。 | 1分/次;5次/每周 |
教师研修 | 教研活动 | 班级教师加入教育云平台下的名师工作室或课程社区参与教研活动。参与内容包括不限于:参与话题研讨、参与教研活动等。 | 5分/次;1次/每周 |
校园管理 | 校园办公 | 教师使用智慧校园应用进行常态化办公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提交申请和审批处理待办等。 | 1分/次;10次/每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