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武汉教育云”空间建设及评价标准方案(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全区普通中小学及广大教师应用教育云的积极性,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促进新洲区“武汉市教育云”工程的快速发展,根据《武汉市教育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暂行)。
第二条 区教育局每年组织开展全区先进学校、先进班级和优秀教师个人空间评比活动,并对在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条 表彰奖励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章 建设标准
第四条 学校空间建设标准
1、学校资料(通讯地址、学校电话、形象照、学校简介、校本资源内容完整)
2、校园相册(至少4个以上相册,一个相册内包含4张以上校园图片)
3、班级建立(完成全校班级的建立、师生的数据导入、班主任的设置)
4、成员管理(领导信息、名师信息完整)
5、校本资源(课件30个以上、论文30篇以上、试卷30份以上、视频5个以上)
第五条 班级空间建设标准
1、班级公告(每月2篇以上)
2、班级相册(至少4个以上相册,一个相册内包含4张以上校园图片)
3、黑板报(每月1篇以上)
4、课表填写完整
5、班级论坛发帖(每月至少5篇)
6、审核加入班级教师
第六条 教师个人空间建设标准
数量标准
(一)资源:
1、我的资料(基本信息、头像、收件地址信息完整)
2、加入自己授课的班级
3、发资源(每个作品分类栏目下至少有5条以上资源,资源总数20篇以上;每周上传不少于2份,可以包括教案、课件或者习题)
4、上传、下载、收藏教学资源(分别5条以上,每周至少使用一次)
5、我的关注(关注教育云他人空间5个以上)
6、我的相册(建设至少4个以上相册,一个相册内包含4张以上校园图片)
(二)社区:
1、发微博(登录教育云平台每周发微博3条以上,总条数10条以上)
2、群组(加入或创建一个群组,每周需要在群组内有至少一次发言)
3、项目(加入或创建一个项目,每周需要在项目内有至少一次发言)
4、校园网盘(上传至少3份文件)
质量标准:
(一)空间建设质量评价指标。
1、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探索实践成果;
2、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的理论提升。
(二)设立教育资源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团队)奖、优秀教学资源单项奖(包括优秀教学设计奖、优秀教学课件奖、优秀教学视频奖等)。
1、资源建设先进单位,根据单位年度教育资源建设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评选产生。
2、资源建设先进个人(团队),根据个人(团队)年度开发的优质教学资源的质量和数量,以及综合影响力评选产生。
3、优秀教学资源单项奖,从武汉教育云资源平台中依据单个教学资源下载量、综合评价等条件挑选入围作品,经专家评审组评选产生。
第三章 奖项设置
第七条 设立教师优秀空间奖(一等二等三等奖),从武汉教育云资源平台中根据学校推荐,区教育局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评比,审核产生。
第八条 优秀教学资源单项奖。从武汉教育云资源平台中依据单个教学资源下载量、综合评价等条件挑选入围作品,经专家评审组评选产生,并择优报送市教育局参加全市评选。
第三章 奖励措施
第九条 新洲区教育局负责先进学校、优秀班级和优秀教师个人空间奖评比奖励的组织工作。
第十条 由新洲区教育局给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经费奖励。市级优秀个人空间获奖者由武汉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奖金。
第十一条 以上评奖,等同于综合荣誉,可作为综合评先、晋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