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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生入学管理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5-06-24 15:22 栏目:学校资讯 发布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奥 点击量:1110 【公开】

2015年武汉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管理政策问答

一、2015年我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力九项规定》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区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促进教育公平。

二、2015年我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原则是什么?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充分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坚持“政府统筹,实行属地管理;相对就近,免试对口入学;人户合一,确保教育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空户、搭户、假户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应回本来的户籍所在地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三、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范围是什么?

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是根据辖区内足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详见《2015年武汉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6月15-18日区教育局公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学校按服务范围对口接收学生入学。

四、小学新生入学

(一)2015年我区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途径及工作流程如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中“各重点大城市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较高,入学报名工作要在网上进行,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我区2015年秋季小学起始年级入学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

5月15日—6月14日,适龄儿童的家长登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wedzjy.net)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可直接上网操作,也可授权孩子就读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为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请家长务必正确填写孩子真实准确信息。

6月18日以后,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中的“家长中心”,查看孩子入学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家长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携带孩子相关入学凭证到对口学校接受审核并办理入学手续。

(二)户籍在我区且在我区有多套房产的居民子女如何入学?

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对口服务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户籍不在我区但有我区房产的居民子女如何入学?

在学校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原则依据房产持有年限长短顺序入学,如果对口学校学位供给不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四)户籍和房产不在我区的武汉市户籍居民子女(含周边城区居民子女)如何入学?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的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规定和武汉市教育局“‘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规定,此类居民子女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除外,但需提供拆迁证明、房产证和租房协议,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查实后酌情解决。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户籍不在我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居住证和就业证明(务工证明、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经营许可证),以及适龄儿童的身份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服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沌口小学、洪山小学、薛峰小学、黄陵小学、军山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只要班级有学额、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

五、其他

(一)区内企业员工子女如何入学?

1.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认真解决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需求。

2.开发区户籍的企业员工子女按“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原则入学。

3.户籍不在我区但有我区房产的企业员工子女小学入学办法参照小学新生入学第三条。非武汉市户籍(且我区内无房产)的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办法参照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武汉市其它城区户籍(且我区内无房产)的企业员工子女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区内尚未交付使用楼盘的业主子女如何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武教发〔2005〕14号)中“对具有本市常居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入学坚持‘人户合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必须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籍相统一,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精神,2015年武汉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公示之前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业主子女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入学。

(三)今年未满6周岁儿童能否统筹安排入学?

不能。按照《义务教育法》中“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规定和《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中“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慎重研究,决定今年秋季我区小学起始年级只接受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

(四)什么是择校生?择校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升学会有哪些影响?

择校生认定,以《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

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

七、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5月25—29日,办理跨区入学登记手续;6月22日,小学办理户籍和房产都在服务范围内新生入学手续;6月27日,小学办理只有房产证的新生入学手续;6月30日开始,小学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7月3日前,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5—6日,小学、初中新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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