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小学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2014年5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做好我市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的纪要》,及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蔡甸区教育局在部分小学开展托管服务的实施方案》,为满足我校部分家长上下午不能按时接学生的现实情况,更好地安排学生放学后的照管,特制定本托管方案。
一、托管的原则
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委托,规范管理,安全第一,成本收费”的原则,在中午和下午放学后为家长提供小学生托管服务。
二、托管的条件
我校完全具备有为学生托管服务的相关条件。
1.学校开办日托班就是为学校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生活及管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热心服务学生。学校将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学生与家长自愿的原则,由家长提交《委托学校托管服务申请书》,绝不会强迫或动员学生参加托管服务。
2.我校每班一般不超过55人,实行托管后,将分班进行,确保学生安全。
3.学校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配备一定的设施设备,统筹协调教师到班的托管情况,充分安排好托管期间学生参与的内容,同时,学校由餐饮公司提供学校师生的托管期间的就餐保障(中餐8元/餐)。
4.我校办学条件现已大为改善,先后被授予“武汉市小学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武汉市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蔡甸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深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赞誉。
三、托管的方式
由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提供托管必要的教室(班级教室、活动室),专人到班负责,落实好托管内容,如作业、自习、文娱活动、体育锻炼、作业辅导、特长培养等有益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容。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坚持“公益性”与“安全性”原则,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家长的需求来做好此项工作。
四、托管的时间
1.夏秋季
一至二年级 中午12:00—14:10,下午15:50—17:30;
三至六年级 中午12:00—14:10,下午16:50—17:30;
2.冬春季
一至二年级 中午12:10—14:10,下午15:50—17:30;
三至六年级 中午12:10—14:10,下午16:30—17:30;
五、托管收费
按上级文件统一收取。(暂缓)
六、托管的组织领导
组 长:杨靖涛
副组长:杜 祥 李家泉
成 员:陈庆华 卢 凯 杜兵卫 田世斌
七、托管的要求
1. 向全体学生家长解读好《武汉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把政策进行宣传,让各位家长及时全面了解好这项惠民政策。
2.各班根据参加托管的人数制好名册,托管时间进行必须有一位或以上老师在场,安排好在托管时间学生参与的托管内容,并组织引导好学生的一切活动。
3. 托管人员要做好托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托管情况,负责托管班结束放学至家长接到学生期间的管理,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龙 王 小 学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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